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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热文:高港法院推动 泰州首例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案件落地
2023-06-09 07:19:26来源:江苏经济报


【资料图】

近日,高港法院受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被告系泰州市某建筑公司。诉讼中,原告向法院申请对被告采取保全措施,因保全措施导致疫后复工复产受阻,多处工程无法开展,一些招投标活动无法参加。该建筑公司请求法院解除保全,并提供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高港法院立即组织专业法官分析研判,经审查,该公司系泰州市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白名单”企业之一,由融资担保机构以保函担保方式为涉诉建筑业企业申请解保提供担保,符合泰州市“涉诉免保”政策规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据此,法院立即解除对该建筑公司的保全措施,公司银行存款两千余万元得以全部解冻。此案系泰州法院系统首例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案件。

据了解,2023年5月,泰州中院联合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在泰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中,纳入涉诉免保“白名单”的建筑业企业作为诉讼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同意由融资担保机构以“保函”担保方式为其提供担保;作为诉讼被告被保全时,融资担保机构以“保函”担保方式为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对涉诉免保“白名单”的建筑业企业可以不采取实体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发布了2023年度第一批泰州市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白名单”(47家),“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将不定期更新、公布。

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政策,是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的积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政策引领效应,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面对涉诉建筑业企业因保全措施导致正常经营受到负面影响的情况,高港法院始终绷紧服务企业、保障大局的“政治弦”,紧盯高质量发展目标,快速、精准地对涉诉企业提供政策指引和法律指导,避免企业因涉诉造成银行转贷困难、招投标准入受限、工程施工无法开展等问题,助推建筑行业良性循环发展,护航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大局。

通讯员孙乃清陈 茜江苏经济报记者潘一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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